根據《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六批國家工業(yè)遺產認定申報和第一批、第二批復核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廳政法函〔2023〕359號)要求,經研究,決定組織開展我省第六批國家工業(yè)遺產申報推薦工作,同時對我省獲批的第二批(2018年)國家工業(yè)遺產進行復核?,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第六批國家工業(yè)遺產申報推薦工作
(一)申報條件。申報主體應在安徽省注冊,具備獨立法人資格,滿足《國家工業(yè)遺產管理辦法》(工信部政法〔2023〕24號)第二章第八條、第九條所列有關條件。
(二)申報組織。遺產所有權人為申報主體,填寫《國家工業(yè)遺產申請書》(附件1),經所在地縣級或市級人民政府同意,通過所在地市經信局,向省經信廳提出申請。有關中央企業(yè)直接向集團公司總部提出申請。
(三)審核要求。各市經信局按照《國家工業(yè)遺產管理辦法》(工信部政法〔2023〕24號)要求,落實工作責任,根據申報范圍和條件、程序,積極組織相關遺產所有權人開展申報工作。嚴格審查遴選,切實將我省代表性強、保護利用價值高的優(yōu)秀項目推薦上來。
二、第二批國家工業(yè)遺產復核工作
請合肥市、宣城市經信局對第二批(2018年)認定的國家工業(yè)遺產項目單位(合肥鋼鐵廠、涇縣宣紙廠)核心物項保存狀況、保護利用規(guī)劃實施情況、保護管理措施、活化利用情況等進行初核,組織項目單位填報《國家工業(yè)遺產復核表》(附件2)。未主動申請復核的項目單位,視為放棄“國家工業(yè)遺產”稱號。
三、有關要求
請各地于2024年2月6日前,將推薦文件和申報材料、復核材料(紙質版一式三份,電子版U盤一份)報省經信廳(產業(yè)政策處)。
聯系電話:0551—62871855、62871132,地址:合肥市屯溪路306號金安大廈,郵編:230001。
附件:1. 國家工業(yè)遺產申請書(樣表)
2. 國家工業(yè)遺產復核表(樣表)
安徽省經濟和信息化廳
2024年1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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